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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辑】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时间:2026-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2026年9月29日,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匡载明在共青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945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59%,其中批准逮捕582人、提起公诉1247人。第一检察部获评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一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

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毒品犯罪111人,办理的唐某某等人贩卖新型毒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参与打击治理涉缅北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起诉跨境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333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人,其中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原处级干部1人。落实提前介入等机制,引导补强证据,并扎实做好释法说理、认罪认罚等工作。

2、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0人。积极参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4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挂案”3件。

严惩企业内部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腐败”犯罪,起诉9人。办理的某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优化检察服务举措,以“监督办案+综合治理+检察服务”助力羽绒服装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工作专刊予以推介。

3、倾力守护大美共青建设

切实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犯罪与推动综合治理并重,助力守护共青城绿水青山。

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生态修复等费用30余万元,让违法者既担刑事责任,又担公益责任。

聚焦生态环境资源领域,配合开展以“守护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渔业、林业等方面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堵漏建制,并形成调研报告,其中水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二、牢记为民初心,做实民生司法保障

1、坚定维护民生民利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精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50人,检察办案环节追赃挽损170余万元。

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办理了全省首例销售假中药种子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经济损失进行鉴定并完善证据链条,对因案致困的农户进行司法救助,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助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联合医保局等单位开展整治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办理医保诈骗以及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件,起诉11人,挽回损失7万余元。

2、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准逮捕52人,起诉54人。

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对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的,起诉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不起诉49人。

深化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10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延伸保护触角,深化与高校合作共建,打造的“青年检队·共护青春”工作品牌入选省检察院第一批重点培育检察工作品牌。

3、用心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坚持“六个一”标准,提供暖心舒心的“一站式”服务。

落实领导包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没有对检察办案决定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

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向因案致困的74名刑事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3.1万元,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00余万元,针对建筑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个建筑项目补缴工伤保险,该案被列入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予以推广。

部署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与政法单位定期深入走访、化解基层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三、立足主责主业,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1、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369人、不起诉403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过程开展同步录音录像,最高检调研组在省检察院调研时,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观看我院多起案件认罪认罚过程,予以肯定。

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25件、监督撤案23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1件次,对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等多发性违法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3份。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件,提出抗诉3件,办理的高某某、赵某某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抗诉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抗诉典型案例。提出社区矫正、财产刑、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督纠正意见64件。

2、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认真贯彻民法典,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均裁定再审并改判。加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提出纠正意见9件。加强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对“带财终本”等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5件。

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4人,并与法院、公安建立线索研判、联席会议等机制,协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行政处罚“罚而未执”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件。

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9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75人。

3、加强公益诉讼

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聚焦法定领域依法全面履职,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2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2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聚焦“为百姓健康筑牢防线”“守住耕地红线 护航粮食安全”等主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5件,办理的某山庄非法占用耕地案得到省人大调研组现场调研肯定。

与人大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借助人大代表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优势,帮助发现公益损害问题,并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协作配合更加顺畅,依托机制共办理案件36件。

四、坚守忠诚底色,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1、切实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深学细悟笃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精神。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动态更新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主动向市委及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115件次。

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和“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查摆出的7个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230件,“逢问必录”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牢记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公开听证280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73条。

3、强化专业素能建设

全面强化检察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定期召开检察委员会、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加强对办案质效、业务动态分析研判。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727件,带头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江西检察》等刊物刊登。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监督成案107件。

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200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

未来五年工作任务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二是以更深履职深化服务保障。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四是以更大力度加强队伍建设。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

  邮编:332020    电话:0792-437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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