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院概况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办事指南
检察长信箱
建言献策
 
视频之窗
更多>>
检察院宣传片
检察院宣传片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典型案例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方华诈骗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吴方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工程项目,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2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6月28日对其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同年12月22日对其以涉嫌诈骗罪向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对其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

  邮编:332020    电话:0792-4373887

  正义网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