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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林丹云)
时间:2021-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日在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丹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市委决策部署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到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抢险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等系列措施,做到落实责任不留空白、不打折扣。努力克服人员少等实际困难,组织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和防汛值守500余人次。充分发挥12309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功能,做到疫情期间检察服务“不停摆”,受理、解答群众诉求41件次,提供律师网上查询案件信息、辩护代理预约等服务47次。助力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起诉55人,会同市监部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服务“六稳”“六保”的具体措施,起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妨害复工复产等犯罪1528人,有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618人,起诉825人,并就规范贷款行为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精准服务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对24名帮扶对象定期入户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贫困对象司法救助力度,探索从心理疏导、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帮扶,构建综合立体、多元化的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机对接的工作格局,共向4名困难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积极推进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机制,起诉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1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共计62.6万元。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民营企业维权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机制,举办了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座谈交流;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在服装小镇等地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建立了检察官普法讲堂,结合企业需求及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开展“订单式”普法,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贯彻到检察办案环节。严惩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起诉816人;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慎用逮捕、查封、扣押等措施,对涉罪的民营企业人员不批捕1人,不起诉5人,建议适用缓刑2人,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维护稳定守护民生,推进平安共青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倾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及时介入“法轮功”“全能神教”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引导侦查,批准逮捕827人。依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662人。切实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起诉“黄赌毒”及电信网络犯罪3868人。践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依法认定淦某某制止不法侵害、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弘扬了社会正气,彰显了检察机关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孔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组织专业化办案团队,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主动压缩办案期限,在受理案件后二十天内即提起公诉,实现案件优质高效办结。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部署开展了10+5+N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发检察建议20份,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并整改,协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围绕长效常治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与公安、法院建立提前介入、协商研判等长效机制,促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印制了未成年人保护手册3万余份,发放至全市中小学学生;院领导直接担任法治副校长,进行法治授课6次;组织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推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共青城市电视台滚动播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45人。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司法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的6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与学校、家庭共同制定帮教措施,促使继续完成学业,其中一人已顺利考上大学。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用心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多元调解服务中心运转,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中心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全面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均做到“七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回复”。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分别上升至18.8%11.4%。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全年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87.1%,推行量刑建议评议一案双表制,促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被告人认罪服判率达95%以上,有效防止了社会矛盾累积叠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办案精于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优机制强监督。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91人,同比上升10.4%,经审查批准逮捕155人,不批准逮捕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5306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9.8%,经审查提起公诉124206人,不起诉2026人。针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实际,注重内部挖潜,加强办案组织建设,优化案件管理机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办案模式运行更加高效顺畅。加强侦查监督。在市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8件次;纠正遗漏罪行29人次,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2人、不起诉10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人,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7次,就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开展了“减假暂”问题专项整治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39名涉黑涉恶服刑人员的罚金刑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金额共计190.9万元;对112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就监管部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4件。

民事行政检察补短板求实效。加强生效裁判监督。主动摸排、精准发力,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件,涉案标的达700余万,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加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送达程序违法、执行措施不当等情形监督案件3件,有效促进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更加规范高效。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注重维护司法权威。对于当事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监督申请,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保障正常的司法秩序。

公益诉讼检察转理念延触角。牢记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87.5%。始终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作为工作追求,发挥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程序优势,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均得到相关单位的采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聚焦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了“守护鄱阳湖”、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饮用水源污染案、非法占用林地等一批群众关注高的案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了消防安全、控烟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更大范围保护了公共利益。

四、立足长远夯实基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述职制度,制定《中共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清单》,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大力推进党建“三化”建设,积极开展党建示范品牌创建,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3名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24件,“头雁”效应更加凸显。加强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全年共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0余人次,有效提升队伍素能,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优化完善配套机制,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从2019年的1:2.3降至1:1.66,审查起诉办案时间平均缩短21天,检察官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了具有检察职业特点的嵌入式监督机制,主动查找风险点37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68条;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开展了涉案财物处置、线索移送等专项自查活动,对涉黑涉恶人员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严格执行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真诚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司法活动40余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并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司法救助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完善人民监督员和公开听证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2次,听取人民监督员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318条、法律文书115份,向律师和案件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56条,司法办案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抓紧抓实,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更加深度融合;这一年,我们始终牢记法律监督的职责定位,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监督办案更求极致;这一年,我们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服务企业、服务院校、服务群众更加务实高效。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砥砺奋进、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共青城市高质量发展有了新的成效。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举措、手段还不够丰富,检察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仍相对薄弱,监督的精准性和刚性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与新时代更高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将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担当新发展使命的能力和水平,为共青城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高的水平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融入大局担当作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全力保障平安共青、法治共青建设。坚持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理念,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更好保障案件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拓展服务群众新渠道、新形式,努力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探索与辖区院校建立“检察讲堂”,推动校园法治建设;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法律监督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不断更新司法办案理念,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担当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和监检衔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细化量刑标准,推动与法院建立量刑实施细则。着力补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短板,以生效裁判监督为重点,完善案源发现、申诉受理、跟踪监督等机制,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完善公益诉讼案件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衔接机制,推进实施公益诉讼观察员、联络员制度,努力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三、以更实的作风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围绕当前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正向促进监督能力的提升。坚持以完善业绩考评为抓手,通过动态、精准、高效的考评引导检察官依法、精准履职,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坚持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深化检务公开为途径,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健全阳光透明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谋求新跨越。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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