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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林丹云)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丹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九江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我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 主动融入全市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发票、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14人,有效整顿了市场经济秩序。高度重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盗窃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5人,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9元。不断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加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7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查处黄某某向共青科教城某项目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一案,法院对黄某某作出有罪判决,维护了企业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支持了共青科教城建设。 

  服务保障社会民生。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投入脱贫攻坚,结对帮扶28户贫困户,协调解决危房改造、教育、医疗、就业等生产生活困难58件,目前,已脱贫25户。专项排查全市扶贫领域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涉农惠民和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积极投入防汛抗洪,组织干警24小时驻守圩堤,发现险情及时处置,确保了责任圩堤安全。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投入资金6万余元对责任小区老旧设施进行改造,组织干警定期开展卫生包干区大扫除,制作安装文明创建宣传栏10块,极大改善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助推美丽共青建设。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在农林、环保、国土等部门设立生态检察工作站,联合开展巡查、宣传、调研等活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结滥伐林木案2件3人,督促有关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全力守护“一片青山”。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摸排案件线索,针江益镇南湖湖面部分承包户长期采用有机肥养殖,污染南湖水质并危害食品安全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启动诉前程序,向农林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养殖户整改,全力保护“一湖清水” 

  二、充分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依法履职,狠抓办案,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4件75人,提起公诉72件101人。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捕17人不诉2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接待和受理各类信访23件,接访56人次,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6件,调处疑难涉诉信访5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近亲属解决司法救助金5万元,传递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以纠正漏罪漏诉为重点,加大审查工作力度,监督立案1件1人,追捕1人,追诉2人。加强对民行案件受理、审判、执行各个诉讼环节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法院均已裁定再审并改判。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社区矫正监督对象79人,办理期满解矫36人,协助帮教489人次,纠正虚管13人次,实施羁押期限监督207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件,均被办案机关采纳。 

  严肃惩防职务犯罪。加大对“小官大贪”“蚁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共排查扶贫、城管、市监等领域职务犯罪线索6件,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大案2件,科级干部2人,起到了较强的震慑效果。结合办案实施同步预防,到发案单位以及环保、教育、扶贫等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到相关扶贫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7场次,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预防诫告6人次,为工程招标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48次,涉及206个单位、1242人,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三、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攻坚克难,推进改革部署全面落实,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审批等程序,遴产生首批额检察官10名,同时,完成了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运行新的办案机制,建立了“评分式”工作绩效考核模式。改革后,优化了职权配置,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效得到了较大提升。 

  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强化诉前主导,对易发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和标准进行归纳总结,为侦查活动提供指引,对证据不足的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1件;强化审前过滤,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依法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3件4人,排除不能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的证据7份。注重强化庭审指控能力,严格“三纲一书”等庭前准备工作,通过庭审观摩、诉前推演、庭后总结等形式,不断提升公诉水平,全年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意见,设置了律师阅卷专用室,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律师查阅案卷时间大幅缩短,检察环节律师阅卷率100% 

  支持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要求将各级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机构及其职能、人员统一整合到监察委员会作为涉改单位,我院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积极参与并全力支持。一方面,深入细致做好转隶干警思想工作,解除转隶人员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改革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和案件线索移交。2017年12月25日,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科3个部门、7名干警已整体转隶到位,划转人员编制占我院政法专项编总数27%。 

  四、注重强基固本,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主动顺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筑牢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强化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九江市检察院组织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中,我院基层建设总体评价和对领导班子、检察长、中层干部测评满意度均为100%,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突出业务素能提升,累计派员参加业务培训40余人次,组织开展疑案研讨、业务竞赛、岗位练兵20余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政治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全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深化规范司法工作。持续开展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积极倡导并践行“让规范成为习惯,以公正赢得公信”的执法理念,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每季度办结案件进行检查评比,倒逼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九江市检察院组织的评查中,我院案件质量优秀率100%,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被江西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严格落实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更加注重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程序关,确保所办结案件经得起上级检查、法律检验和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诉工作情况,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及时研究落实并报告结果,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诚恳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加强检务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检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2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9份,发布检察动态、信息、宣传文稿166篇,实现检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共青城市委和九江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工作力度与群众期待相比差距,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履行职责与职能要求相比还不充分,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素能与形势需要相比有不足办理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建设与工作需求相比还不匹配,检察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共青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争取新成效。主动对标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持做到“三个平等”“三个慎重”,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发展。积极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脱贫攻坚、四城同创等民生工作。多措并举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完善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双赢的工作模式,认真谋划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在维护稳定上展现新作为。切实担当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着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共青科教城建成并全面运行的实际,密切检校合作,加强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为科教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在促进公正上打造新格局。积极顺应检察事业发展要求,结合共青城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完善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新格局,探索构建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代表,行政诉讼、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并举的行政检察新格局,逐步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新格局。加强行政执法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同时,积极做好正确行政行为的息诉罢访、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行政执法公信力和司法审判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法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创新发展上谋求新突破。强化改革意识,保持改革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促进内部管理更加科学高效。适时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补充工作,优化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推行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倾力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工作品牌,推动检察工作深度创新与融合发展。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追求新提升。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履职能力建设,通过学、练、赛、考等形式,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相结合,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切实增强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秉承“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抓住改革机遇,顺应发展要求,开拓奋进,担当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共青城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打造鄱湖明珠、率先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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