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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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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是基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基本职能是:

  1.对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接受中共共青城市委员会和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任务。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依法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等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监督。

  7.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8.掌握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9.对检察业务中涉及的检察技术进行物证审查、检验和鉴定工作。

  10.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和辅助人员的工作。

  11.承办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核定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目前,在职人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3人,遗属抚养人员1人。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无下设直属单位。本级内设9个职能科室,具体为:政治处(含纪检、监察)、办公室(含行政、财务、装备、法律政策研究、宣传)、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为94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为617.7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5.5%;专项收入10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61%;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入5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3%;其他纳入预算的收入116.8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2.39%;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8.4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2%。较上年预算减少39.52万元,降低4.2 %。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人员经费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为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9.52万元,降低4.2 %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经费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9.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1万元;项目支出153.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资本性支出138.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2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8%,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运行(检察)581.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5.7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18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26%;行政单位医疗25.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9%;住房公积金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7万元,比2017年减少154.06万元,下降59%。主要是因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本年度设备购置预算减少;结合单位实际,严格控制预算,改进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8.7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7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项目需要开展绩效评价。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出国(境)计划。

  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压缩一般性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下载:2018年共青城市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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