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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革命者精神 担当检察人使命——读《红色家书》有感
时间:2018-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传承革命者精神 担当检察人使命

——读《红色家书》有感

共青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丹云

 

     品读《红色家书》,穿越时空与书中的革命先烈对话,我能够真切地感受到:他们也曾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他们也是母亲的儿子,是妻子的丈夫,是女儿的父亲……然而,为了谋求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他们舍小家、顾大家,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不惜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每一封家书,都记录着一段刻骨铭心的事迹,诉说了一次催人泪下的诀别。读罢《红色家书》,才更深切地感悟到:“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尽管我们早已远离了那个枪林弹雨、水深火热的年代,但我们绝不能忘记今天幸福安宁的生活是怎样的来之不易,也绝不能忘记那些为了革命事业而英勇就义的先烈们。

品读之后,掩卷思索: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们怎样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怎样才能告慰那些为国捐躯的革命先烈?我想,我们应该做到的就是坚守革命先烈的信仰、弘扬革命先烈的精神和继承革命先烈的事业。

一是要坚守革命先烈的信仰,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革命先烈都是马列主义竭诚的信仰者,正因为有铁一般坚硬的信仰,他们才“虽赴汤蹈火而不辞,刀锯鼎镬而不惧”。坚守革命先烈的信仰,就是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检察工作引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积极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弘扬革命先烈的精神,自觉养成担当实干的优秀品质。革命先烈的精神,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是照亮历史、启迪未来的一盏盏明灯。弘扬革命先烈的精神,就是要将他们甘愿奉献、不惜牺牲的革命精神,融合艰苦创业、坚忍不拔的垦荒精神,转化成我们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源源动力,自觉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自觉养成担当实干的优秀品质,在改革中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在工作中勇挑重担、用心实干,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措施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创新、实践等举措,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的后劲,推动检察工作深度创新与融合发展。

三是要继承革命先烈的事业,切实扛起历史赋予的使命责任。谋求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革命先烈矢志不渝的追求。继承革命先烈的事业,就是要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通过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等工作服务共青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开创新时代共青城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共青城建设“富裕江西的先行者、美丽江西的展示区、幸福江西的试验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检察人的智慧和力量。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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