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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第二季度,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比第一季度增加50%。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占比66.67%;第一检察部填报2件,占比22.22%,第二检察部填报1件,占比11.11%。
下一步,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始终坚持“逢过问必记录”,持续推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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